| 浏览次数: 发布时间:2011-11-15 19:19 |
池州市地方志事业“十二五”发展规划
“十二五”时期,是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,充分发挥地方志保存历史、以供借鉴、“资政、资商、资业”和教育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爱国爱乡的重要功能,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,特制定本规划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全面落实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》,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、资政、育人的作用,依法修志编鉴,加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,开展读志用活动,忠实纪录全市政治建设、经济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,为全市科学发展提供历史借鉴、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。
二、主要任务
1、深入贯彻国务院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和《安徽省地方志工作条例》,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任务开展修志编鉴、读志用志活动,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基层地方志机构,促进方志工作常态化、规范化和法制化。
2、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。按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和省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规定,全面完成市、县(区)两级志书编纂出版任务。2011年完成《池州市志》评议稿,2012年通过省级评审并出版发行;同时全面完成县区志及九华山志的编纂出版工作。鼓励有条件的市直部门、单位、行业编修部门专业志。
3、抓好地方综合年鉴编辑出版工作。坚持“依靠政府,面向市场”的工作原则,突出地方特色,继续做到每年编纂出版一部《池州年鉴》。推动已完成二轮志书的县区创编县级综合年鉴,争取到2013年各县区均编辑出版县级年鉴。鼓励各有关部门单位编辑市、县两级专业性年鉴,为修志和现实服务。充分发挥年鉴在发展经济、繁荣文化、促进和谐中的资政服务与地情信息载体作用。
4、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为现实服务。以服务现实为基点,依法整合、规范包括各类地情书在内的各种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。深入调研读志用鉴重点课题,每年精选确定3—5个选题,作为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的重点课题,组织力量进行调研,编纂出版具有明显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质量较好的地情图书。“十二五”期间,市本级要配合新修志书征集资料,编辑《新时期池州创业名人》大型画册,拍摄《池州深山探古》系列电视片,编辑《池州人物》、《池州民俗》等;各县区编纂出版地情书要不少于1部。
5、进一步建立日常征集地情资料制度。按照《池州市地情资料征集管理办法》,做好地情资料收集整理利用工作,初步建立地情数据库和资源网,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、采编网络化和传递信息化。推动以电子图书和音像制品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宣传市情、地情,实现志鉴和地方志资源开发成果表现形式的多样化。全面收集整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各类信息,收集走出故乡的池州人士事迹、业绩、著述等有关信息和资料。建立重大资料专柜及各类资料专题库, 分类归档保存,加强日常管理,为编纂地方综合年鉴、大事记和开展地情研究提供参考,为下一轮地方志修编打好基础。
6、整理出版地方古籍史料。加强对池州地方志书、地方古籍和珍贵史料的抢救整理,2012年完成明嘉靖和乾隆二部《池州府志》和《杏花村志》、《齐山岩洞志》、《秀山志》三部名胜志的出版发行,继续整理其他地方典籍,督促指导县区完成旧志整理工作。
7、做好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工作。“十二五”前期围绕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,组织开展当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的研究。推进方志与年鉴理论研究,加强学术性交流,开展专题理论培训,适时举办年鉴主编培训班。市历史文化研究会要适当开展活动,真正办成有活力有影响的学术团体。
[SITESERVER_PAGE]8、积极筹建方志馆。根据国务院和省要求以及我市党史方志机构合一的体制现状,积极筹建池州市方志馆(与党史资料馆合建,简称史志馆),争取在本规划终期开馆。
三、保障措施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坚持“党委领导,政府主持,地方志部门组织实施,各部门有关单位落实修志编鉴”的工作体制, 将地方志工作及其事业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。健全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,加强对全市地方志工作的领导,统筹、协调修志编鉴工作。各县区、九华山管委会也要制订本地区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,切实贯彻实施。
2、加强队伍建设。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强地方志工作部门领导班子,按专业条件和知识结构的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,注重延揽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参与地方志研究和编纂工作,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确定兼职人员或职能科室负责地方志工作、修纂和年鉴编辑工作,形成一支结构合理、专兼结合、稳定高效的地方志工作队伍。
3、加强修志业务培训。制定学习培训计划,开展业务学习,组织业务培训, 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学习和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。
4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省《地方志工作条例》。开展对《条例》的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依法修志的自觉性,将《条例》的执行情况列入依法行政监督范围和人大执法检查事项。
5、加强经费保障。地方志工作和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经费,按实施本规划的年度任务分解计划,在财政预算列支。
6、加强督促、检查和指导。根据规划目标任务提出年度工作要点,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,加强对承编单位和有关方面的督促、检查和业务指导,确保按照按时保质完成规划任务。在规划实施中期,组织开展全面评估,形成中期评估报告报市政府研究审查。